发包人对承包人拖欠工资有连带责任吗
九江法律咨询
2025-05-23
(一)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避免将工程发包或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从源头上防止因此类违法分包导致自身承担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工程时,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条件,确保其具备相应资质,以避免出现拖欠工资后自己先行清偿的情况。
(三)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规范发包、分包行为,这样通常可避免对承包人拖欠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发包人在特定情形下需对承包人拖欠工资承担连带责任。当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发包或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前者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后者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先行清偿再追偿。若发包人按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且无违法发包、分包等行为,则通常无需担责。
2.为避免此类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审查合作方的经营资格和资质条件,确保其具备合法合规的承接工程能力。同时,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管机制,监督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条款和违约责任,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依法维护各方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发包人在违法发包、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特定情形下,对承包人拖欠工资有连带责任;若按约支付工程款且无违法发包、分包行为,通常无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把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要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清偿。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造成工资拖欠的,需先行清偿再追偿。不过,如果发包人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了工程款,也不存在违法发包、分包等违规行为,一般就无需对承包人拖欠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大家在实际中遇到类似工程发包、工资拖欠等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发包或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此时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承担清偿责任。这是为保障农民工权益,防止因发包、分包不规范导致工资问题。
(2)施工总承包单位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先行清偿,之后可再进行追偿。这种规定促使总承包单位在分包时谨慎选择合作方。
(3)若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且无违法发包、分包等行为,一般无需对承包人拖欠工资承担连带责任。这体现了责任划分的公平性。
提醒: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发包、分包工程时要严格审查合作方资格和资质,避免承担不必要的工资清偿责任。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把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或无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其负责清偿。
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单位,造成工资拖欠的,要先清偿再追偿。
3.若发包人按约足额支付工程款,且无违法发包、分包行为,一般无需对承包人欠薪担责。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工程时,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条件,确保其具备相应资质,以避免出现拖欠工资后自己先行清偿的情况。
(三)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规范发包、分包行为,这样通常可避免对承包人拖欠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发包人在特定情形下需对承包人拖欠工资承担连带责任。当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发包或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前者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后者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先行清偿再追偿。若发包人按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且无违法发包、分包等行为,则通常无需担责。
2.为避免此类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审查合作方的经营资格和资质条件,确保其具备合法合规的承接工程能力。同时,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管机制,监督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条款和违约责任,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依法维护各方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发包人在违法发包、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特定情形下,对承包人拖欠工资有连带责任;若按约支付工程款且无违法发包、分包行为,通常无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把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要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清偿。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造成工资拖欠的,需先行清偿再追偿。不过,如果发包人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了工程款,也不存在违法发包、分包等违规行为,一般就无需对承包人拖欠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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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发包或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此时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承担清偿责任。这是为保障农民工权益,防止因发包、分包不规范导致工资问题。
(2)施工总承包单位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先行清偿,之后可再进行追偿。这种规定促使总承包单位在分包时谨慎选择合作方。
(3)若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且无违法发包、分包等行为,一般无需对承包人拖欠工资承担连带责任。这体现了责任划分的公平性。
提醒: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发包、分包工程时要严格审查合作方资格和资质,避免承担不必要的工资清偿责任。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把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或无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其负责清偿。
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单位,造成工资拖欠的,要先清偿再追偿。
3.若发包人按约足额支付工程款,且无违法发包、分包行为,一般无需对承包人欠薪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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